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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30 Something Big 盼星星,盼月亮。两个月后,Sex and the City的DVD版终于出来了。
这是一个“拉娜出走后”的故事。有可能是锦上添花,也有可能是狗尾续貂。两个多小时的故事,有人批评它过于冗长,但是要知道,它的前传有6季,爱它的观众是绝对不会嫌两个小时太长的。我不能说我对整部电影的编排感到满意,但是多年来对Sex and the City的深厚感情早已转化成了一种情结,因此对电影的好坏已经无法评价了。电影中,有些好事变成了坏事,有些坏事又变回了好事,而另一坏事仍然是坏事。然而,好事坏事,又何以评判呢? 南瓜当时耐心不够,没等到DVD出来就看了枪版。看完她告诉我,Mr. Big没去参加婚礼,放了Carrie的鸽子,两个人分手告终。我“啊”了一下,心想编剧不会这么残忍吧。她又说:骗你的,他还是去了。我看了电影,才知道南瓜并没有完全骗我。虽然那是纽约的故事,但有些道理对现代的普天之下都适用。 Runaway Groom 就我所知,是先有“逃跑新娘”,再有“逃跑新郞”。比较熟悉的是经典《一夜风流》的结尾处,富家小姐在家里包办的婚礼上(可见,“包办婚姻”并非欠地达社会特有),就在回答“我愿意”之前逃离婚礼现场去追随她的克拉克盖博了。“逃跑新娘”形象的出现,多多少少有些女性主义的意思。而逃跑新郎呢?最先想到的是《义不容辞》里的黄日华,放了周海媚的鸽子,原因是在婚礼前,他偶然得知周是为了报恩才嫁给他。这样的逃跑也算是正面例子吧。其他逃跑新郎的形象呢,好像一直萦绕在眼前,只是一下子无法检索出记忆来。Big,当然是众女性谴责的对象,从头到尾都是。编剧给了他一个活灵活现的性格,却必须给他一个过于理想化的,换言之就是不现实的,但却是众望所归的结局,无论是电视剧中还是电影中。安达说,Sex and the City中的所有人物,她最喜欢Big,因为他最真实,现实中的人就是那样的。我突然想,水泥丛林里的人和青山绿水中的人,会不会不一样呢? 哦,对了,Big叫什么名字?在电视剧的最后,才知道Mr. Big的名字叫John。电影里出现了John James Preston这个名字,花了几秒钟反应了一下,才想到这个人就是Mr. Big。 Should O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 电影中有一点和现实中是一样的,当你绝望至极的时候,朋友帮你度过难关;如果你没有朋友,那可能就只有死路一条了。一个人如何撑下去,我不知道,Carrie也肯定不知道。有朋友的感觉真好!她们会陪你度过忘记伤心的蜜月;她们会在大雪的除夕夜赶到你家陪你;她们会和你吵架,但你知道,最终你将愿意原谅她;她们会以现身说法,把你从地狱边缘拉回人间。有了她们,你同样不会感到孤单。很多女性题材的作品都强调密友的重要性,但是向同性朋友倾述的男性形象却不多见。Sex and the City的主页上曾经有一个男性版Sex and the City的片断,现在回想起来,感觉怪怪的。 多么希望和所有的朋友都一起生活在巴掌大的同一个地方!地球太大,飞机太慢,机场太远。 美丽的奔五 Sex and the City颠覆了年龄的旧观念,先是告诉人们,三十岁的女人是美丽的;之后又证明,四十岁的女人依然美丽;现在的电影版又再一次让大家信服,五十岁的女人美丽依旧。Samantha已经五十岁了,却做出了许多二十多岁的女孩都不敢做出的决定--追随自己心中的感觉,做自己。有时,原谅别人的容易的,而原谅自己却是非常困难的。此一时,彼一时,两者并不一定有联系,一切归纳演绎都是徒劳的--你在取样时就犯了错。不知道编剧为何如此狠心,另外三个女主角最终都有了一个归宿,尽管美满与否待论,唯独Samantha在影片落幕时仍落单。我本来以为,Smith Jones(这个艺名也是Sam给他取的)会去找她。也许LA不属于她,她只属于NY。即使奔五,也是美丽的。我想,奔六、奔七也依然如此。我曾经跟了了说,我要去换个发型,我要减肥。了了只是说:其实其他都没什么,关键是自己的心态要好。现在,Sex and the City也这样说。即使Samantha暴饮暴食长了15磅,有了明显的小肚子,但她依然是美丽的。 最后,电影的精华之处--同时也是最不容忽视的--就是:时尚!原来,LV的包,可以租。不过,最美的是简约,正如Carrie的婚礼。 PS.我的确上www.carriebradshaw.com看了一眼,不过我没有给john@jjpny.com发邮件。
时尚因女人而美丽。
July 25 反璞归真 最近要值晚班,翻箱倒柜地找电筒没有找到,却翻出一本三年前的日记来。翻开日记本,我张开嘴一时合不上了。一边看,我一边不断地默问自己:I did??? Did I??? 就好像日记的主人根本不是我似的。
这就是笔和纸的好处,便于保留,一般也舍不得扔。而电子版的就不一样了,一时激动就删得干干净净,事后反悔了,再用EasyRecovery也不一定能完整地找回来。 想像一下,将来如果没有手稿了,博物馆里展出一张光盘,或者一个硬盘、一个U盘,或者任何电子存储介质,解说员讲到:“这就是某某人物当年某某作品时的初稿!”多没劲啊!再也没有hustlers对博物馆的展品感兴趣了! 好吧,从现在开始,我再也不乱删了。虽然这话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 或者,我还是再翻箱倒柜一下,找本像样的本子出来,再找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笔出来。让几年后的我在翻箱倒柜的时候,再大跌眼镜一下。 July 22 你是...我是... 很早就看过Juno了,现在再听它的歌,依然很好听很好听。不止是那一首Anyone Else but You,每一首都很好听,很轻快。
一开始觉得Anyone Else but You唱起来有点像念经一样,但仔细听的时候很有味道。
今天才注意到那首All I want is you的歌词,很动人。基本上整首歌都在唱“如果我是...那么我希望你是...”,“如果你是...,那么我就是...”(在“...”地方填充上纯真的比喻)。但是却毫不单调。
如果有人一边弹着吉它一边对着你唱,你会很感动吗?正在学吉它的人说,他的手指不适合弹吉它。
If I was a flower growing wild and free
All I'd want is you to be my sweet honey bee
And if I was a tree growing tall and green
All I'd want is you to shade me and be my leaves
All I want is you, will you be my bride
Take me by the hand and stand by my side
All I want is you will you stay with me
Home me in your arms and sway me like the sea
If you were a river in the moutains tall
The rumble of your water would be my call
If you were the winter, I know I'd be the snow
Just as long as you were with me, let the cold winds blow
All I want is you, will you be my bride
Take me by the hand and stand by my side
All I want is you will you stay with me
Home me in your arms and sway me like the sea
If you were a wink, I'd be a nod
If you were a seed, well I'd be a pod
If you were the floor, I'd wanna be the rug
And if you were a kiss, I know I'd be a hug
All I want is you, will you be my bride
Take me by the hand and stand by my side
All I want is you will you stay with me
Home me in your arms and sway me like the sea If you were the wood, I'd be the fire
If you were the love, I'd be the desire
If you were a castle, I'd be your moat
And if you were an ocean, I'd learn to float
All I want is you, will you be my bride
Take me by the hand and stand by my side
All I want is you will you stay with me
Home me in your arms and sway me like the sea 在我看来,更投入的境界是甘愿让自己作七十二般变化,而不对对方作任何要求。也许七十二般变化的要求过高,一种就够了。喜欢王洛宾的《我愿变成一杯香茶》,里面唱到:
我愿变成
一杯香茶
让你的嘴唇
尝到芳香
也许,只有身处那片广袤的土地,才能写出这样的词来。 July 20 写字 看完了一本书,做了满满一本笔记。很久都没有写过字了,刚开始握笔时感觉有些陌生。一本几万字的笔记,几乎用完了一支圆珠笔,而我一直都不知道这支笔是谁的。写字,太慢了。如果打字做笔记,这本书早就看完了。
突然想到速记,又从速记想起本科泛读里的一篇文章,叫Bonalisa。这是所有俄语课文里,我最喜欢的一篇。因为男主人公老把“蒙娜丽莎”念成Bonalisa,所以故事就叫这个名字。很经典的情节,有点像《刑场上的婚礼》,不过没有刑场。女主人公读完一个速记培训班,本想去乡村学校教书,就在培训班的最后一天,班上的一个同学神秘地问她是否愿意为某个会议做几天速记员。她同意了。于是她遇到了男主人公。她知道了那是布尔什维克党的会议。她十分认真负责地完成了会议速记的工作,同时,不知不觉中,两人相恋了。接下下,因为两人要去执行不同的任务而不得不天各一方。再后来,当女主人公得知男主人公的下落的时候,男主人公被敌人关进了监狱。探监。救人。战场。上战场前,男主人公找到了女主人公,向她告别。他对她说:等战争结束后,我就永远留下来!战争结束后,女主人公一次坐公交车时,听到了以男主人公名字命名的路名。
其次喜欢的课文叫《热尼娅·鲁缅采娃》。讲的是中学生热尼娅一直很喜欢谢尔盖,一直到毕业时才向谢尔盖表白。两人相约十年后某月某日在大剧院见面。之后就爆发了二战,两人都参战了。谢尔盖受了伤,在医院休养时从电视里听到了女飞行员热尼娅·鲁缅采娃阵亡的消息。到了约定的那个日子,他依然拿着花,在大剧院门口等待着。热尼娅,当然不会出现。课文只是原著节选,到这里就结束了。据说,谢尔盖在得知热尼娅阵亡后,就开始回忆过去。在回忆中,他发现他其实爱上了热尼娅。但一切都晚了。
也许《赎罪》也可以被归到这类情节中,只不过《赎罪》没有又红又专。
和平得太久,似乎把人们娇惯得不太懂得珍惜。在战争的残酷中反而能找到真正的人。
写字,固然又累又慢。但打字又怎么能体会到笔尖的苍劲或是笔下的秀美呢?字如其人,键盘可没有这个功能! July 14 窒息的十分钟 十分钟可以做多少事?
十分钟,可以打一个小盹。十分钟,可以吃完一顿饭。十分钟,可以完成一次突袭。十分钟,一个职业田径运动员可以跑完几千米;一辆普通汽车足以跑完10公里。慢的,十分钟,像我这样的极业余水平也能从从容容地游完400米。
然而,在周五下班时间,十米钟,只能从一号线“龟行”到五号线。空间狭小的地道里,能站人的每一寸地板上全是脚,人的脚,需要呼吸来延续生活的人的脚。然而,越往前走,你越来越明显地感觉到,地道内的空气越来越少,你正在接近窒息,越来越接近。与氧气相比,热,潮,汗臭味,这些已经不重要了。
令人惊讶的是,我旁边竟然还有两个人一边走一边在争秒必争地看着杂志!我四周眺望了一下,可视范围内,人群中在看书的只有这两个人。我不在状态去敬佩他们,只在状态去汗!
人!人!!人!!!
北京,一些人的天堂,其余人的地狱。当初对这座古老城市的兴致现在已经荡然无存。
当然,讨厌一个城市也许需要很多理由,而喜欢一座城市,一个理由就足够了。
HZ,永远的天堂。
也许,天堂不止一个。 July 09 两个男人的几场游戏 曾经听说有一部越南老片,整部电影只有一个人物,而片名就叫《一个人》。只是听说罢了,感觉有点诡异!
Sleuth,亦诡异亦有趣。老版本拍摄于1972年,当时的两名主角,一老一少,分别是Laurence Olivier和Michael Caine。当年的演员阵容之强大,可以这么说,出演这部电影的所有演员都被提名奥斯卡。2007年的翻拍版,时隔35年,Michael Caine变成的两名主角中的那个老的,而少的呢则是Jude Law。演员阵容依然强大!全部都是大明星! 简简单单,整部片只有两个角色。几乎所有场景,都是在一间别墅中。我想,这肯定是一部低成本影片。简单的背景布置突出了演员的高超演技。 剧中,两个男人,一老一少,老的是一位富有的侦探小说作家,少的是给老作家戴绿帽子的理发师。两个男人,玩着他们自创的费神的游戏。几个游戏。 不过,你永远不会知道,你何时被拖入一场游戏,何时游戏又在你不知不觉中早早收场。而你,依然沉迷于游戏中。为此,你付出巨大的代价。 1972年老版本的海报和剧照:
2007年翻拍版的海报:
July 06 A Beer and PS. I bought a beer today.
A stout beer. A Blue Diamond stout beer.
When I was in the supermarket this afternoon, it suddenly occurred to me that I WANT a beer. And badly. Nothing more but a beer.
I don't need alcohol.
I just want to try something different.
PS. I love you, another 'life-has-to-go-on' movie, impressed me with its irish music as well as the story itself.
The hero was the Phantom of the opera.
Which of the posters do you think is the best?
Unsurprisingly, the movie is based on a novel named P.S. I Love You. I knew it! The author is a 20-some young girl. I could hardly believe it!
Impressive!
I forgot the word 'impressive' three years ago. I said, 'very very impressing.'
PS. Irish music is impressive! Awesome!
PPS. I had the beer. July 04 可爱到要命 感叹于各大字幕论坛藏龙卧虎,也感叹于汉语的无穷魅力!Shaun the sheep这么平淡的一个剧名,竟能翻译成“超级无敌咩咩羊”。咩咩羊和掌门狗乃同宗!除了中译剧名之外,“咩咩羊”本身就继承了“超级无敌掌门狗”的粘土造型和有趣情节,真是可爱得要命!只能说--要命!可爱到要命!
一句台词也没有,因此也不需要字幕。所有感官的注意力都可以集中在屏幕上,集中在那群咩咩羊、那只汪汪狗、那几只纽纽猪、那只嘎嘎鸭上。 动画片并不只是小孩子的世界。这一点,相信国人早就明白了,但是什么时候能够创作大量的老少皆宜的国产动画片呢?
我相信,和视频编辑的道理是一样的,技术问题容易解决,关键是创意!谁说电脑不能超越人脑!电脑只是不能超越聪明的人脑!聪明的脑瓜控制电脑,呆板的脑瓜被电脑控制!
另外,据说新版葫芦娃里还有葫芦娃的爱情故事(只是听说,待考证),呃赫!
可爱的肖恩还挺能干的!
汪汪狗似乎是只牧羊狗,大管家!说不定和掌门狗还是血缘关系呢!
咩咩羊们,哪个是肖恩已经认不出来了!
嘎嘎鸭
纽纽猪(这是杭州话,不知道是哪个niu,也说不清楚是哪个声调,其实根本不是niu) 主人
July 03 科曼奇的月亮,孤独的鸽子 在近年来印第安人题材的电视剧中,Comanche Moon只是一般,而Into the West则是妙不可言!
先讲Comanche Moon。Comanche Moon被翻译成“月落古西原”,很美的名字,不知道这个译名的灵感是否来自《穆斯林的葬礼》的别名--《月落玉长河》。另一个译名是“月满荒原”,感觉味道也不错。(OMG,中国人独特的通感,简直像特异功能一样,英译汉的文字都能和味觉联系上!) Comanche Moon是曾获普利策奖的西部史诗小说Lonesome Dove的续篇(终结篇)。据说Lonesome Dove在80年代曾被我国引进翻译成中文,当时译名叫《西部牛仔情》,90年代再版时更名为《孤独鸽》(“孤独鸽”是一个地名)。 我没有看过前传,直接看续篇的迷你剧总是感觉缺了点什么。当然,感觉不够主要还是因为之前看过了Into the West,真有点曾经沧海难为水。Into the West无论是思想,还是角度,还是剧情,都远远胜于Comanche Moon。Comanche Moon只是白人征服印第安人的故事,白人是主角;而Into the West是白人和印第安人共同的故事,二者都是主角。Into the West有足够的力量来改变你的一些陈旧观念;而Comanche Moon只是另一部白人的“史诗巨作”。看完Into the West后,我找了有关印第安人的历史书来看,这让我更吃惊了,这部迷你剧简直就是一部浓缩的西进运动/印第安灭亡史!记得今年上半年,美国中部某个印第安人保留地的首领还跳出来说要独立。 仅从视觉来看,Comanche Moon里的角色扮相不够养眼;而Into the West里,不仅白人帅哥美女多多,而且印第安人帅哥美女也不少! Comanche Moon里有一个重要角色是Val Kilmer演的,曾经英俊潇洒(跟现在比)的蝙蝠侠,如今已经变成了这个样,真是不敢认了!虽然看DeJa Vu的时候已经注意到了,但还是吓了一跳!以此自敲警钟!!! 变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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